二胎前哨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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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vi出生14个月整,至今尚未领独生子女证。其实一式两份的独身子女证申领表早已盖好了章,只是还家中书柜里放着。

看到mavi日渐活泼可爱,给她要个弟弟的想法,就像吹气球一样,在慢慢变大。当然从想法变成事实,需要一个过程,同时也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。生二胎这件事,大体来讲,我看有这几个方面的影响因素:

第一是思想基础。简单就是做好了生二胎的思想准备。生下来就得养,当一个生命从无到有出现后,赋予其生命的人就一定要对其负责。从法律从道德都应当是这样的。有人生没人养,有人养没人教的事情不是不可出现,是不应该出现。一定要做好思想准备再行动。

第二是经济基础。今天去一友人家,逢其子小升初之际。6位数的潜规则费用已经流出,现正盼待结果。在正常的学费外,幼儿园5位数,小学5位数,初中、高中6位数的潜规则费用可见,还有从3岁就要开始的兴趣爱好支持,再加上吃喝拉撒睡行动坐卧走的刚性开支,眼见的高经济需求。一个孩子尚如此,二个基本上是翻个跟斗。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,只能是敢想而不敢为。还要为这家庭第四口人准备一个房间,照着北京的房间,就先准备着吧……

第三是家庭基础。孩子生出来是必须有人照看的,至少在入托前,宝宝里离不开人的。我一贯坚持要家庭成员照看孩子,拒绝保姆的介入。不是说怕保姆不行,他们往往经验还都挺丰富的,但保姆带出的孩子是什么样,看看他们自己的孩子就行。孩子的0-3岁有多重要,现在的年轻父母其实都应当知道。这是一个比黄金还黄金的教育阶段,你敢错过么?你信你自己多,信家人多,还是信保姆多?归根到底,是亲人和外人的差别,是心与情的差距。也有认识的朋友非常洒脱的把孩子全权托付给保姆照顾,自己出差、社交、娱乐一个都不落。如果是这样的状况,那请保姆也无差别,这孩子在他们心里还没超越自己那么重的位置。我可是全然放不下这个心,mavi妈妈九成也是不答应、做不到的,所以我们家是不可能如此的。养育孩子本来是父母的责任,但现在社会竞争压力巨大,年轻的父母不得不把大把的时间投入到社会洪流中,以换回现在和未来的经济回报。正常的年轻家庭,谁人能一人在家看孩子,仅靠一人收入养活全家?在这样的环境下,照看孩子的重任大概就只能落在再上一辈人的身上了。我总跟mavi妈妈说,现在照看孩子就是老人“天经地义”的事情了。在此感谢所有为此真心付出的爷奶辈们。总而言之,mavi的弟弟要出生,前提必须确保有一个非保姆的人全身心照看。

第四是政策基础。这个因素本来是写此文的思源,前头讲了一、二、三,现在也算是言归正传了。按照小法服从大法的原则,我先从国家基本法律开始学习起,再一步一步延展,具体有下面3个层次:
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第十八条规定,“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条件的,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。具体办法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。”

解读:法律允许有条件的生育二胎,具体规定可以从当地颁布的法规中找到。

2、《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十七条规定,“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夫妻双方申请,经区、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,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:……(二)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,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……”;第十八条规定,“依照本条例规定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,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,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”。

解读:我和mavi妈妈都是独生子女,我们的父母都持有独生子女证,可以证明此身份。所以满足北京市的具体规定,可以生二胎;第十八条说的是个年限年龄问题,或者mavi4岁后她弟弟才能生,或者mavi妈妈超过28岁,有一条满足就行。

3、《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》第四条规定,“育龄夫妻符合《条例》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情况的,应当在怀孕前申请办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《生育服务证》”;第五条规定:“(二)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,应当按前项规定填报,经乡(镇)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(县)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,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《生育服务证》,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《生育服务证》。对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有关证明完备的,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一个月内给予答复……”。

解读:在可以生的前提下,我们可以按照规定去办理《生育服务证》,按规定,生育服务证,即准生证,是生孩子的法律证件,就像护照用于出国一样。

看来mavi的弟弟可以要,但1-3个条件得一一具备。第4个条件已然是通过的,所以既然没有政策风险了,那我觉得这些日子就可以去趟街道办公室,用旧的《生育服务证》换个新的《生育服务证》回来。东风先拿回家,等万事都具备了,再把它使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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